精膳清吏使
官署名,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明、清皆有此司,为礼部的第四司。《明史·职官一·礼部》:《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仪制、词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精膳分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凡御赐百官礼食,曰宴,曰酒饭,为上中下三等,视其品秩。蕃使、土官有宴,有下程,皆辨其等。亲王之蕃,王、公、将军来朝,及其使人亦如之。”《清史稿·职官一·礼部》:“精膳掌五礼燕飨与其牲牷。”其主官为郎中,员外郎,另有主事等官。
官署名,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明、清皆有此司,为礼部的第四司。《明史·职官一·礼部》:《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仪制、词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精膳分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凡御赐百官礼食,曰宴,曰酒饭,为上中下三等,视其品秩。蕃使、土官有宴,有下程,皆辨其等。亲王之蕃,王、公、将军来朝,及其使人亦如之。”《清史稿·职官一·礼部》:“精膳掌五礼燕飨与其牲牷。”其主官为郎中,员外郎,另有主事等官。
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初隶中书门下,掌赦书德音、贬降责授、刑狱诉讼、擒捕旌赏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均设,分掌赦宥、契勘刑狱及官员贬降叙复之事。清朝亦置,
七品堂官是县令和知县的别称。唐朝规定,上县县令从六品上,中县县令正七品上,中下县县令从七品上。下县县令从七品下。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等。见《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明沿其制。明朝初年,县分为三等
明清对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因其均有监察稽核,建言朝政,纠弹百官之责,故亦统称为“言官”。明代六科与都察院分别独立,通称“两衙门”,至清雍正 (1723—1735) 以后六科并入都监院
官府无具体职掌的闲散吏员。汉朝指冗从,从史之类。其地位相当于掾史,最高则为祭酒。郡府所置议曹或谋曹均为散吏,作为对郡内知名人士的一种优礼。晋朝郡、国、县皆置,为在编吏员; 依郡、国、县大小,郡国置十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史司次官,佐太史中大夫掌历法的编撰。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置,辅助太史处理事务,见“太史中大夫”。
官名。辽朝东京学之学官,佐博士教诲诸生。
见“邸抄”。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修理舆轿。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