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东、西蒙四科,分掌本司所管辖的刑事、民事案件。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东、西蒙四科,分掌本司所管辖的刑事、民事案件。
官署名。元、明、清三朝掌管刑狱之机构。元大德七年(1303)始置于刑部。此外,大都路及南、北两城兵马司下亦置。掌率狱吏、典囚徒之事。明、清刑部、顺天府、提刑按察使司及各府皆置。各设司狱一人或数人,办理
杂任职名。唐置于诸津,每津各八人,掌桥梁修缮之事。
汉朝官吏奉使外出时,或由皇帝授予节杖,以提高其威权。魏、晋以后,凡重要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加使持节,可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皇帝派遣大臣出巡或祭吊等事务时,亦使持节,以表示权力和尊崇。隋、唐亦作为皇帝
官署名。元置,掌琢磨之工。见《辍耕录·公宇》、《元史·百官四》。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冬官府简称。(2)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工部之改名。后代即沿用以称工部或其首长。(3)太平天国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天、地、春、夏、秋、
官署名。春秋战国置。管理州内文件档案之所。《礼记·内则》: “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辽朝北面官类名。辽掌宫帐宿卫、警戒巡查、供御会朝等官衙统称为御帐官。主要有侍卫司,北、南护卫府、奉宸司、三班院、宿卫司、宿直司、硬寨司、皇太子惕隐司等。辽国的御帐,类似汉族的皇宫,御帐官,类似汉族皇宫
见“牌符”。
官名。唐朝节度使兼支度使,则置支度副使,以主军资粮仗。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二人,正三品,简任。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总管馆中一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