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祭酒
官名。辽朝南面官,翰林院官员,在翰林学士下,所掌不详。
官名。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位在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之后,知制诰之前。祭酒一官,分掌天子文翰之事。“翰林祭酒”,历代极少见。
官名。辽朝南面官,翰林院官员,在翰林学士下,所掌不详。
官名。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位在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之后,知制诰之前。祭酒一官,分掌天子文翰之事。“翰林祭酒”,历代极少见。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府,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于京兆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副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参见 “转运司”。
官名,秦称奉常,汉改称泰常。泰常即太常,掌宗庙礼仪。《汉书·吴王濞传》:“以盎为泰常,奉宗庙,使吴王。”
官署名。北齐置,隶司农寺,有令、丞。隋朝有令二员,又有米廪督二员、谷仓督四员、盐仓督二员。唐朝有令三员、丞五员,又有监事、典事等属。皆掌廪藏之事。北宋存其名而无职司。官署名。北齐、隋、唐皆置,均属司农
官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通政院长官。大都置四员,上都置一员。下设同知,正三品,大都二员,上都一员;副使,从三品,大都二员,上都一员;佥院,正四品,上都、大都各置一员。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长官,见“通
即“考功郎”。
官名。明朝王府仪卫司长官。详见“仪卫司”。
①执政者所持施政的凭信。后通称印信。秦朝以前通称为玺。后天子、诸侯王以玉为之,称玺。唐朝改称玺为宝。汉朝列侯黄金龟钮,御史大夫金印紫绶,文皆曰“章”; 千石至四百石皆铜印,文曰“印”。一般称皇帝所佩为
官名。南诏官,主财用,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官名。战国秦置,掌顾问参谋。秦王政(秦始皇)曾拜李斯为长史。秦,汉因之。西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大将军、车骑将军、前后左右将军皆置,为所在官署掾属之长,秩皆千石。丞相长史职权尤重。边郡于丞外复置长史
官名。清末度支部派驻各省清理财政局官员。宣统元年(1909)各省设清理财政局,始置。每省一人,度支部遴员奏派(共派二十四人),任期二年。掌佐正监理官稽查督催该局一切应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