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上稽粥单于
即“老上单于”,详该条。
即“老上单于”,详该条。
官署名。金朝七盐使司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北京。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及接壤处。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
官署名。明朝初年置,掌四川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井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东汉置,为少府属官,掌监别作。《后汉书·百官三》:“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
“通直散骑侍郎”省称。
官名别称。给事中与谏议大夫合称。明清罢谏议大夫,专用为给事中别称。1、给事中的别称,参看“给事中”条。2、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的合称。参看“谏议大夫”条。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绪司之一。康熙三十八年 (1699) 分柔远司而置。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旗籍司。
官 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太禧宗禋院。武宗至大元年(1308),建南镇国寺 (即大掌思福元寺),立规运提点所。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会福、殊祥二院,
官名。即汾祠令。
科举制科之一。宋置, 属于文类科目。嘉熙三年(公元1239年)将“博学宏词科”省去“宏博”二字,唯称词学科,每年一试。淳祐初罢废,景定二年(公元1261年) 复嘉熙之制。参见“博学宏词科”。
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故名。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③清末警察之俗称。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