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刑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秋官”。
官署名。清朝后期,在有战事的省设善后局。负责处理特殊的事务,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及医官阶官名,改医
文书名。宋朝,中书遇事奏对,以白纸撰状,宰相押字,执政列具姓名,经皇帝亲阅,于状尾加盖御宝,并批“依”字,然后降外施行,称为熟状。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员额二人,掌为蒙古贵族子弟讲授经学。
爵级名称。太平天国前期以燕王、豫王为四等王;后期以管理事务不掌兵权的恤王洪仁政、昭王黄文英为四等王。
官署名。简称江南司。①清朝户部十四司之一。初制按省分职,顺治元年 (1644) 于十三司之外增设江南一司。以郎中为主官。所属有员外郎,满洲三人,汉一人; 主事,满、汉各一人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理司务
即“圆明园八旗护军营营总”。
清朝内务府果房官员之俗称。
官名。宋朝大宗正司置,以位高属尊者充任,为大宗正司最高长官。金朝为大宗正府长官,从一品,以皇族亲属一人充任,掌敦睦纠率宗属服从皇命。章宗泰和六年(1206)改为判大睦亲事。官名。金代设大宗正府,其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