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任职技术人员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荐任职技术人员:一、经高等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高等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者;二、现行或曾任荐任职技术人员经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三、现任或曾任最高级荐任职技术人员三年以上经甄别审查或考试合格者;四、在教育部认可的专科学校毕业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五、有技术发明经审查合格者。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荐任职技术人员:一、经高等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高等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者;二、现行或曾任荐任职技术人员经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三、现任或曾任最高级荐任职技术人员三年以上经甄别审查或考试合格者;四、在教育部认可的专科学校毕业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五、有技术发明经审查合格者。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五月三十日公布的《全国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和《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章程》的规定,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设总办、会办各一人,局内置
三百石长,犹言三百石俸的县长。《史记·田叔列传》:“(任安)除为三老,举为亲民,出为三百石长,治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万户为长,秩
官名。唐太宗贞观二年 (628) 始置于边州,掌管军务。后多由节度使兼领,有副使、判官。宋真宗咸平五年 (1002) 再置,渐成为陕西、河东、广南诸路长官,掌各地兵民之政,总制诸将,统帅军旅。西夏置有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辇局置六员。唐朝殿中省尚辇局初置四员,玄宗开元十三年(735) 减二员,正九品下。掌率主辇四十二人分七辇以供事。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官名。唐高宗龙朔年间有此
官署名。元朝置。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景州铁冶提举司。至元十四年(1277),增置檀州提举司。成宗大德五年(1301),併檀、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奉天清吏司。
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京试的一种,规定在天王生日举行。天王生日在十二月,故天试于每年十二月举行;后改为幼主生日(十月初一日)举行。但间有不在天王生日举行的考试。如甲寅四年(公元1854年)即在九月二日举行
①官名。东汉属卫尉,员一人,秩六百石。与左都候同主剑戟士,徼巡宫中,及天子有所收考,有丞一人。②匈奴官号。与左都候皆由匈奴贵族四姓中乔氏出任。见《晋书·四夷传》。官名,汉置,为卫尉属官,秩六百石,掌领
皇帝的命令文告,同诏书。因诏书写于板上,故名。《后汉书·窦武传》: “(曹节) 召尚书官属,胁以白刃,使作诏板,拜王甫为黄门令。”诏旨的别称,也就是皇帝的圣旨、命令。《后汉书·窦武传》:“召尚书官属,
官署名。明、清负责暹罗(今泰国)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万历(1573—1620)年间始置,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