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司
吏名。宋朝初年,中央及监司置。真宗景德二年 (1005),各州县皆置。为低级吏人,在押司及手分之下,掌书写、造帐等事务。
吏员名。宋吏部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司农、太府二寺亦置,本为官署中见习性的非正式工作人员,掌书写文书。殿中省六尚局以贴司为书吏,枢密院则称贴房。地方官署中亦有贴司,宋初惟置于监司,后来州县亦置。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定为州县较低级的吏人,其地位低于押司和手分,担任书写、造帐等各种事务。
吏名。宋朝初年,中央及监司置。真宗景德二年 (1005),各州县皆置。为低级吏人,在押司及手分之下,掌书写、造帐等事务。
吏员名。宋吏部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司农、太府二寺亦置,本为官署中见习性的非正式工作人员,掌书写文书。殿中省六尚局以贴司为书吏,枢密院则称贴房。地方官署中亦有贴司,宋初惟置于监司,后来州县亦置。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定为州县较低级的吏人,其地位低于押司和手分,担任书写、造帐等各种事务。
东宫武官名。唐始置,见“左右虞候府”。
玉牒别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籥章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 下设籥章下以佐其职。 正二命。 隋文帝开皇元年(5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司经之下,掌经史图籍、笔砚等事。秩正九品。
官名。明置,为文散官。文官从七品,升授。官名。明代文散官从七品升授称徵仕郎。清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徵仕郎。见《明史·职官一·吏部》、《清史稿·职官一·吏部》。
官名。清制以旗手卫隶銮仪卫,有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二司,分掌陈设卤簿、乐器及午门司钟神武门钟鼓楼更值之事。
官名。南北朝时防守要地的军事长官,地位相当于刺史,多由刺史兼任。北魏时亦作为“镇将”的别称。
官名。明朝大理司左、右司长官。掌狱讼复审。建文(1399—1402)时改左、右寺正置,各一人,正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1910) 设,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共四员。掌参订陆军一切法律章制并本部咨询事件及特交参议各事。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引进副使置,从七品。官名。宋置,详“中侍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