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司法处之命,分管刑事事项。设巡官二至三人,巡长十一至十二人。
官名。即“殿中太医”。《晋书·王览传》:“遣殿中医疗疾给药。”
州医学教职。唐制于州医学置助教,佐医学博士教授医学生,秩未入流。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设知院、同知院各一人,掌閤门祗候以上诸司使副磨勘、注授差遣之事。省枢密院六十余项事务归此院。元丰五年(1080)大改官制,改为尚书右选。官署名。见“审官院”。
官名。御府次官。两汉魏晋南朝皆置。汉秩三百石,任用宦者。魏、晋、南朝用士人。参见“御府”。官名,汉置为御府令之副,掌佐令行职事。秩三百石,用宦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三》。三国、魏晋南朝用士人。参看“御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采购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及邮电航各种材料起见,设立购料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交通部购料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由部长
军队中各级长官的统称。包括军中文职人员。《周礼·夏官·大司马》:“军吏载旗。”郑玄注:“军吏,诸军帅也。”贾公彦疏:“谓从军将至下伍长皆是军吏也。”《汉书·韩信传》: “信谓军吏曰: ‘赵已先据便地壁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司戈盾下士二人, 掌理戈盾等器。北周依《周礼》置司刀盾中士,正二命;司刀盾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司市属官,掌管二十个市的政务。《周礼·地官》:“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 察其诈伪饰行慝者而诛罚之。
学官名。元代州学之制,上、中州设教授一人,秩从九品,下州设学正一人,秩未入流。明清时州儒学均置学正,掌训迪生员。明制秩未入流,清制秩正八品,参见“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