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大提点坑冶铸钱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始置,资序同提点刑狱。后省。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复置,后又省。孝宗淳熙二年 (1175)再置。掌坑冶铸钱之事。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始置,资序同提点刑狱。后省。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复置,后又省。孝宗淳熙二年 (1175)再置。掌坑冶铸钱之事。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环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环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环人”。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始置,以参知政事充任,奏差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一员,干办官二员,准备差遣、差使各三员,使臣五十员。五年罢。六年复置,下设行宫同留守,掌参决尚书省、枢密院事。后废。
官名。北魏置。掌宗庙的看守和日常清扫。参预考定朝仪典章。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末载。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与爪牙、龙骑、云麾将军代旧前、后、左、右四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陈沿置,改为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
警察职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法部规定,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须听任检察官办理
宫内给使名。辽置,见“三班院(2)”。
又称左学。相传为唐虞时所置的初级教育机构,低于上庠。相当于周朝的“小学”。《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郑玄注:“下庠,小学也。”
官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一员,为集贤院长官,正二品,位在大学士上。成宗元贞元年(1295),增一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从一品,置六员。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复以大学士领集
官名。清置,见“西藏办事大臣。”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周朝置。掌清除毒虫。《周礼·秋官》: “庶氏,下士一殹人,徒四人”,“掌除毒蛊。 以攻说之嘉草攻之。 凡殴蛊, 则令之、 比之”。官名。周设此官,《周礼·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