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铜伯克
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采铜之事。阿克苏设三人,秩七品。
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采铜之事。阿克苏设三人,秩七品。
官名。清末邮传部所辖邮政总局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简任,由署邮传部左侍郎兼署。掌总领本局事务。
将军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为侵略军之统帅,正三品。事毕则免。见《金史·百官一》。
流外官名。宋置,属翰林御书院,十五年出借职。参见“翰林御书院”。
又称“邸报”、“宫门抄”。我国最古老的报纸。汉之郡国、唐之藩镇,均置邸于京城,作为来朝时栖息之所,并在此传抄诏令章奏之类,随时向地方传报,故名“邸抄”。明朝各省均于京城设公所,有提塘官专办此事,故又称
阶官名。金朝内侍二十五阶之第三阶,秩从四品下。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成韶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所属开封、祥符两县置。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置。职掌仿礼部。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掌行宗室朝参,主奉祠事,陈乞入道为尼,及太庙五飨三献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山林之吏。《左传·昭公二十年》: “山林之木,衡鹿守之。”衡通林。鹿通麓。《说文解字》卷六: “鹿,守山林吏也。”官名。周设此官,掌守山林。《左传·昭会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
官名。北魏置。亦称起居令史,掌起居注的修撰。“每行幸宴会。则在御左右记录帝言及宾客训答。”(《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总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上。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 (220—226)、明帝太和 (227—233) 中置,与安东、安西、安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为出镇北方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权任很重。三国魏、晋
官名。契丹初为贵族子弟称号,其犯罪籍入者,没入瓦里,为皇室服役,称著帐郎君。入辽后,一些官衙亦设郎君官,如会同元年 (938),改南、北府及国舅帐郎君为敞史。北枢密院亦有郎君一职,还有横帐郎君等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