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东路转运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府,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于京兆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副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参见 “转运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府,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于京兆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副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参见 “转运司”。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
官名,汉置,为郡太守属吏,掌功曹及诸曹事(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后汉书·苏不韦传》:“后太傅陈蕃辟,不应,为郡五官掾。”
直秘阁简称。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筮占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即太子典膳监。官名。北齐与隋置,见“典膳局”。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在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或由本衙门拟定正、陪咨吏部,或予取数名,交吏部注册,缺出依序升用。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奉旨
见“知县”。
①辅佐。《周礼·天官·大宰》: “以佐王治邦国。”②辅佐之人。《左传·襄公三十年》: “有伯瑕以为佐。”③官名。(1) 战国秦置。秩斗食。《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吏自佐、史以上负从马、守书私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同治八年(1869)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即用今称。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其选途最为优异,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光绪中停而复设,直至
即“六部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