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除籍

除籍

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


(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方式之一。《芒雒遗文》记北魏《李超墓志》:“宰沁水县,臣政崇治,绰居尤最,为受罪者所诬章,宪台误听,被兹深刻, 除名为民。”宋制,文官二十年以上不到吏部,武臣因事亡没,皆除籍。(2)指开除学籍,又称削籍、落籍。宋制,太学生严重违反学规或请长假一年,均予除籍。州学外舍生在学公试三次不及格不能升补内舍,除籍罢归本县。县学生岁升试三次不及格,或三年不参加岁升试,亦均予除籍。

猜你喜欢

  • 司常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司常中士佐官,正一命。

  • 典羊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羊人下士二人,掌羊牲,以供祭祀宾客。北周依《周礼》置羊人中士,正二命;羊人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

  • 监理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西北筹边使公署公厅,即厅长之职。

  • 郎卫

    以诸郎组成的宫殿宿卫组织。秦时宫殿宿卫, 除卫尉所领的南军之外,又有殿中诸郎,其首领称郎中令,汉代改称光禄勋。郎卫与南军卫士的分工是:郎卫掌宫内的诸宫殿门户,南军卫士则掌管宫门的屯卫及宫中的徼巡。此外

  • 同紫微黄门平章事

    宰相职衔。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唐玄宗开元元年(713) 改,五年复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中书省为紫微省,门下省为黄门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称同紫微黄门平章事。开元五年(

  • 试策

    科举考试的方法之一。唐代以试事务策来考试士子,是汉代策问的继续,此法至清代仍沿用。未废八股时,乡会试的第三场试策,是条对性质,举经史政事以为问题,根据问题而逐条回答。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废八

  • 鸿胪寺少卿

    见“鸿胪少卿”。官名,为鸿胪寺卿之贰,即副卿、副长官。详见“鸿胪寺”条。

  • 华侨兴办农矿事业委员会

    农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提倡华侨回国兴办农矿事业起见,于部内设立华侨兴办农矿事业委员会。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二月十六日公布的《华侨兴办农矿事业委员会组织章程》的规定,本会由农矿部

  • 临时中央裁判所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

  • 太子骑官备身军主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