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书校书郎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死奸吏,“太祖曰: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特赐玺书劳之。”
杂任职名。隋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唐于殿中省尚药局置十二人,太常寺太医署置八人,宗正寺陵台置四人,掌药物的刮削筛。
官号。始见于南北朝,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阶爵之外,更为节级。北魏陆续设其官号。然皆杂乱,北周始制勋官十一等,名义即此,自正九命至七命不等。隋因其制改命为品。南朝宋薛渊在后废帝元徽(473—477
官名。见“中台”。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全国水利局的长官。见“全国水利局”。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银钱。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即守宫丞。
宋朝宫观官名。神宗元丰五年(1082)置,以诸司使以上武臣充任。参见“宫观官”。
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② 见“监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