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龙盐马司
官署名。明朝洪武(1368—1398)年间置,设司令、司丞,掌盐、马交易。后革。
官署名。明朝洪武(1368—1398)年间置,设司令、司丞,掌盐、马交易。后革。
三国魏考课官吏的规定。明帝时令散骑常侍刘劭作都官考课七二条,作为都官尚书考察官吏的依据。《三国志·魏书·刘劭传》记有刘劭制成七十二条后向明帝的上书,但无七十二条的具体内容的说明,故其详已不可知。由于其
同“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参见该条。
国防部直属的临时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仅设少数专职人员,由各司室调兼,直隶于国防部长。
①官制用语。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在甲科之下。唐代明经分甲、乙、丙、丁四科,进士分甲、乙两科。② 明、清称举人为乙科。指科目的第二等,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参见“甲科”。
见“宫观官”。
古代官制从三国魏开始,即分为九品。隋朝称一品至九品官为流内,不入九品者称流外。流外亦分为一品至九品。其后沿袭此制。明清未入流者不分品级,如典吏、驿丞、吏目、闸官、河泊所大使等官。其级附于从九品。自魏以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明朝巡抚之别称。
见“弥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岷州(今甘肃岷县)吐蕃十八族军民政务,又称十八族元帅府。置达鲁花赤、元帅、同知、知事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