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不久改为部,设部长一人,掌管部务,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其属有总务、军术、军务、舰政等八司。
官名。元置,为修内司的主官,见“修内司”。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战国策·楚策一》记棼冒勃苏说:“臣非异,楚使新造盩。”鲍彪谓是楚官名。缪文远《七国考补订》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简文有‘新(造)尹’,或即《国策》所云之新造盩。
官署台,即御史台(御吏府)。汉代御史府多柏树,其上多乌,故称御史府为乌台,或乌府。参看“乌府”条。
官名。明初户部北平部、刑部北平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北平部”。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察上士属官,正一命。
郡分职吏名。北齐于上上郡以下诸郡均置仓督,隋唐沿其制置于州县。参见“州仓督”、“县仓督”。
官名。两晋南朝尚书省仪曹长官通称仪曹郎,亦称仪曹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参见“仪曹郎”。
官名。见“典设郎”。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光烈将军等号,班阶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