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与天官、地官、春官、夏官、冬官府合称六府。以大司寇卿为长官,设小司寇上大夫、秋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刑政,负责刑法的制订与执行,掌朝仪并负责接待四方使者
传说中的三位国君,其说不一,所指各异。1、指伏羲、神农、黄帝。见《世本》、孔安国《尚书序》、皇甫谧《帝王世纪》。2、指天皇、地皇、泰皇。见《史记·秦始皇本纪》。3、指伏羲、神农、祝融。见《
郡分职诸曹之一。晋置,《金石录》二○《彭祈碑阴》有车曹史,可能是掌管郡内车辆之事。
官名,汉置,也简称郡文学,为郡的佐吏,掌郡置学校,教授诸生等,俸百石,没有固定人数。位在诸曹掾史前。掾为正,位在史前。《后汉书·杨厚传》:“门人为立庙,郡文学掾史春秋飨射常祠之。”学官名。汉武帝时令郡
五校士即五校兵。五校尉所掌管的宿卫兵称士。《汉书·霍光传》:“载光尸柩以輼辌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后汉书·耿弇传》:“乃遣恭将五校士三千人,副车骑将军马防讨西羌。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三品官员之母、祖母。
①辅佐。《周礼·天官·大宰》: “以佐王治邦国。”②辅佐之人。《左传·襄公三十年》: “有伯瑕以为佐。”③官名。(1) 战国秦置。秩斗食。《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吏自佐、史以上负从马、守书私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于左春坊置,二十五年定为正五品,一人,与右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不常授,景泰(1450—1456) 间,倪谦、刘定之而后,仅杨廷和一人任之,后不复
官署名。新莽始建国二年 (后10) 置。长安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五均司市师均设,又称司市钱府,有丞一人主之,凡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于司市钱府。官署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储存钱币
文书名。清朝使用的下行文。凡提督、巡抚行文守备、千总即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