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儿
即“普尔”。
即“普尔”。
指廷臣集议。明代常令内阁会同五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给事中计议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然后具本奏闻,由皇帝裁决。
明清漕运术语。凡漕粮不运至京师和通州各仓,截留本省或截拨别处,以作囤贮、兵饷、救荒、平粜等用,皆曰截漕。无常例。凡截漕,随漕耗米,赠贴以及其他漕费,照常征收,但额数有所变动。漕项、漕费之开销,视是否开
古代官府假日不治事称休吏。《汉书·薛宣传》:“及日至休吏。”颜师古注:“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故休吏。”
历(曆)历法名。五代前蜀颁于永平二年(912)十二月。已佚。
官名。北魏前期王国属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中。
①转运司、转运使之简称。②吴曦年号(1207)。
相传为高辛氏时八元之一。
元代诸王封号。授驼纽镀金银印。泰定三年(1326),宗王阿都赤受封。
五种兵器。解释不一:(1)《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注引郑司农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也。”又:“军事,建车之五兵,会同,亦如之。”郑玄注:“车之五兵郑司农所云者是也,
隐蔽的官府机构。通常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除无罪,已刑者处隐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