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德赫
见“恰克拉”(1725页)。
见“恰克拉”(1725页)。
日本侵略者占领台湾时在总督府下设置的专门统治高山族人民的机构。日本帝国主义者为实施所谓“廓清蕃地五年计划”而于1910年设置,随后又在各地增设“蕃务课”(后改为“理蕃课”),以加强对高山族人民的镇压和
即“孛术鲁阿鲁罕”(992页)。
壮、布依、瑶等民族古老的收割工具。亦称禾剪、摘刀、手捻刀。壮语称“特苡”。由远古石、蚌、竹、木片割穗工具演变而来。在手掌可握的半月形木片上,嵌一块长3厘米,宽约1厘米的铁片作刃,用来逐根逐穗地剪断稻秆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见“南京”(1586页)。
土族第一代纳土司。蒙古族,一说藏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纳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部落归附明朝,授总旗,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200余户、男女1068人。附纳土司世系(居地西宁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景宗※彰愍宫
书名。亦名《华阳国记》。东晋常璩(字道将,蜀郡江原即今四川崇庆人)撰。凡12卷,附属1卷。书成于永和十年(354)。宋以后刻本渐多,现存本以明嘉靖张佳胤刊本和刘大昌刊本为最早,《四部丛刊》、《四部备要
?—1393北元大臣。又名不颜朵儿只。蒙古族。元末任知枢密院事、平章,封国公。明洪武三年(1370),元惠宗(顺帝)卒,继事北元大汗爱猷识理达腊,官太尉。七年(1374),遣使至大同,表示欲降明,太祖
藏语音译,又称“车德勒空”。原西藏地方政府两大管理机构拉哈和孜恰中的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主管发放贷款和为达赖喇嘛及时收支财物等事务。其收入来源,是经营部分庄园、牧场,收取高利货利息等,设僧官两名作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