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名。北魏初期所置军事重镇,以镇抚氐、羌等族。在今甘肃武都县东南白龙江北岸。太平真君九年(448),改为白石县。
又称道孚语。四川省部分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道孚、炉霍、新龙等县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金川、壤塘、马尔康等县。使用人口约4万多。尔龚语分西部
吐蕃僧人。生活于大约833—859年左右。佛经翻译家。早年居吐蕃,后移居沙州(今敦煌)、甘州及张掖一带。出身桂氏族,全称“桂·却楚”,意译“桂·法成”。在其所译佛经上署名“大蕃大德三藏法师沙门法成”。
民主改革前西藏大农奴主索康、赤江、夏格巴等合股兼营的买办商号名,设于印度噶伦堡和拉萨。专营从印度进口茶叶、呢绒、布疋、绸缎、珊瑚珠宝,从西藏出口羊毛、皮张和珍贵药材等。享有免交进出口税等特权。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藏语音译,即“涅巴会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名。由四大“涅巴”(管家)组成,设常任秘书“涅仲”一名,“仲衣”(管缮写、记录、档案者)一名、“东泽”(管投递公文、执行刑法等之人)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
藏语音译,又称“劳让”,意为喇嘛管理者。解放前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基层组织中管理宗教的官员。例由土司之兄充任,无兄者,其姊亦可任之。僧人身份,着僧服,信本教(黑教)。可代土司处理事务,无直属百姓,由土司指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麻书藏区地方基层组织之头人。为世袭村长。一般每村1—2人。个别村有4人者。主管全村事务,每年每人需有两个月到保证公署值班,自备伙食,无报酬。领有一定数量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