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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官位。西夏语音“易□”,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四。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易□”,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四。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奉命率500余人使魏朝献。此庞大使团之行,似与勿吉背魏西逐夫余事有关,以窥察魏之对策。
见“中尚监”(294页)。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的领导者之一。一作“乌纠尔达”,鄂伦春语音译。由同猎者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为※“塔坦达”(狩猎长或家族长)的副手,故有的地区称“小塔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墨脱地区。用于婴儿。将尸体用布包裹装入剖开的大葫芦里,在屋内底层挖深坑掩埋,平实地面,不留标记。忌外人知晓。
?—1786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氏。吐鲁番副将军阿喇纳子。雍正二年(1724),袭三等伯。三年,授公中佐领。九年(1731),擢散秩大臣。乾隆四年(1739),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五年(1
吐蕃敦煌官府文书。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13. Fr. 67号卷子。系吐蕃安抚节度衙催沙州速送粮谷之信令。内容是:“大臣论拉热、尚来桑于龙年夏季,自节度衙驻所谢德松才发出盖印急信,致函尚达玛尤公:龙
?—170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顺治进士。授户部主事。十五年(1658),迁户部员外郎。康熙十二年(1673),清廷允吴三桂撤藩。受命同郎中党务礼赴贵州筹备船、刍、粟。闻吴叛,与党务礼回京
见“苻健”(1342页)。
古地名。在今陕西澄城县西南。十六国时期,前秦、后秦建都长安,陕北有铁弗匈奴建立的夏政权,渭北高原便成为双方争夺焦点。当地氐、羌、卢水胡、鲜卑等族居民,建立起许多堡镇,秦利用这些堡镇驻兵以抗匈奴,此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