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唐末将领。五代后晋君主※石敬瑭高祖。一说其先世本西域石国胡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汉衰,关辅乱,子孙流落西裔,故有的居于甘州(治今甘肃张掖)。唐元和(806—820)中,随沙陀军都督朱耶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法王府顶”。全称江卡尔孜,亦称季阳则、江喀孜、协噶尔江孜、佳勒则宗。相传大喇嘛曲杰朗钦帕巴赴内地朝觐经此,曾在山巅建居室,故名。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年楚河上游,地处拉萨、日喀则与
古郡名。①西汉元鼎六年(前111),汉武帝为开拓西南境,遣中郎将郭昌等攻灭氐王时置,是为氐地开设郡县之始。治所在武都县(今甘肃西和县南)。辖县、道(汉代在少数民族地区置,相当于县)9:武都道、故道、平
近代回族群众团体。1930年由薛文波等人发起成立于北京西单清真寺。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曾在其出版的《回族青年》创刊号上,提出“民族自治”的主张。言论颇为激越。1937年北平沦陷后,因大部分成员离平,停
见“料令”(194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巴思答木、咬纳等50人来朝,与阿剌山等四卫同时设立。《藏洲源流考》作呼兰山卫,并说清代叶赫城东北、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400里有呼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
见“朱耶金山”(793页)。
见“正军户”(480页)。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扎达县的中印边界线中国领土内,向属扎布让宗管辖。为中印民间贸易的一个重要市场。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第二款规定,中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