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住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三等伯三泰之子。其先由汉军奏改入籍。乾隆三十四年(1769),由闲散袭三等子爵,旋授散秩大臣。五十二年(1787),袭世管佐领。旋充阿克苏领队大臣,授成都副都统。嘉庆元年(1796),充哈密办事大臣,行至西安,闻白莲教起义,自请偕英善回川镇压义军。冒雪激战,连破村寨,受嘉奖。二年,率众激战,卒于阵,予一等子爵,加一云骑尉。子瑞龄袭。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三等伯三泰之子。其先由汉军奏改入籍。乾隆三十四年(1769),由闲散袭三等子爵,旋授散秩大臣。五十二年(1787),袭世管佐领。旋充阿克苏领队大臣,授成都副都统。嘉庆元年(1796),充哈密办事大臣,行至西安,闻白莲教起义,自请偕英善回川镇压义军。冒雪激战,连破村寨,受嘉奖。二年,率众激战,卒于阵,予一等子爵,加一云骑尉。子瑞龄袭。
①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奴隶的总称。有※“阿比”、※“苏龙”等之分。 ②旧时等级名称。亦作列雅罗崩、阿罗革雅,珞巴语音译。“罗”意为“骨头”,“列雅”意为“黑”、“坏”、“低等”等。凡氏族成员被卖或
见“纳禄博图伯克”(1274页)。
满语音译,意为“途上中食之处”,也译为“尖营”。清代两行宫(行营)之间所设的“打尖”之处。此行营至彼行营常70—80里,必半日方到,故其间例设一尖营,供止饥休息,满语谓之“乌墩”。乾隆(1736—17
藏语音译。“科巴”意为“需要的人”;“科巴尼亚”意为“间日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族地区对※“科巴”等级中的有期科巴的称谓。多来源于外来的逃亡农奴、奴隶、破产牧民及解除差巴(支差的人)身分者,也
见“皇城司”(170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正统后所设只卜得卫同作扎穆图卫。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书名。明蒋彬撰。1卷。成书于嘉靖十一年(1532)。云南省图书馆藏有传抄本。内容记载从远古传说到明兵入滇时期,南诏国王乌蛮蒙氏、大理国王白族段氏的主要事迹,材料多来源于《白古通记》(白文)。保存原书资
明代喀尔喀蒙古第一座喇嘛寺院。亦名光显寺。万历十五年(1587),外喀尔喀蒙古领主※阿巴岱至土默特归化城(今呼和浩特)谒见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呈献貂皮、帐幕、币帛、牲畜等数以万计,获得瓦齐尔汗(一
见“忽剌温”(1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