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舞
朝鲜语称“塔尔初木”。朝鲜族传统舞蹈。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在正月十五或端午节举行。舞者头戴各种假面具,身着盛装,扮演神话及传说中的仙人、英雄、鬼怪等,在鼓乐声中载歌载舞。后发展为假面舞剧。两者互为补充,剧中有舞,舞中有剧。农村一般在大场院举办,村民可在四周围观。它将乐、舞、唱融为一体,形式多样活泼,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
朝鲜语称“塔尔初木”。朝鲜族传统舞蹈。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在正月十五或端午节举行。舞者头戴各种假面具,身着盛装,扮演神话及传说中的仙人、英雄、鬼怪等,在鼓乐声中载歌载舞。后发展为假面舞剧。两者互为补充,剧中有舞,舞中有剧。农村一般在大场院举办,村民可在四周围观。它将乐、舞、唱融为一体,形式多样活泼,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野史书名。辽※王鼎撰。1卷。书成于大安五年(1089)三月。鼎仕辽,官至观书殿学士。因怨辽道宗“不知己”,坐罪,于大安(1085—1094)初被流放镇州可敦城(今蒙古国布尔根省哈达桑之东的青托罗盖古城
参见“骆越”(1782页)。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
?—1659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二年(1637),率百余壮丁投清,授牛录额真,编入蒙古镶白旗。寻擢一等侍卫。至顺治元年(1652),累升本旗固山额真,授世职云骑尉。十年,与宁南
见“纥便部”(945页)。
1361—1399明代蒙古可汗。全称额勒伯克尼古埒苏克齐汗,又译厄尔白克等。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洪武二十五年(1392,一作1391),兄※恩克卓里克图汗卒,无子嗣,于二十六年
薛延陀汗国末代可汗。名咄摩支,真珠毗伽可汗夷男之兄子。唐贞观二十年(646)拔灼败亡后,被余众拥为可汗,遣使入唐,请仍居郁督军山北。唐遣兵部尚书崔敦礼优加绥抚,又虑其为碛北边患,命李世绩率九姓铁勒2万
即“绥可”(1970页)。
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