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1021宋代五溪少数民族首领。五溪(今湖南西部)人。淳化二年(991),以五溪诸州统军、鹤州刺史为富州刺史。至道二年(996),上言:五溪诸州连接10洞,控西南诸民族之地,而王民安居。并以勤王之诚
见“萧菩萨哥”(2022页)。
藏传佛教教派。源自帕主派。宋淳熙七年(1180),达垅塘巴·扎希贝在拉萨北部之达垅地方建达垅寺,立派收徒,因以为名。该派僧人以戒行严整著称。该寺第九任堪布扎希贝考(1359—1424),曾被明成祖封为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①北周高祖武帝宇文邕年号。572—578年,凡7年。 ②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兴年号。?—1172。
即“乙失钵”(4页)。
见“固始汗”(1431页)。
即“段寿辉”(1697页)。
藏语音译,意为“总管”。原西藏萨迦地方政府长官。三品衔。总管一切政教事务。下设仲译4名,卓尼4名,分管政府文件之上传下达。设聂仓,管理政府财政收支。西藏噶厦政府视其为萨迦法王之家臣,职衔三品过高,只宜
即“田玄”(5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