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大德九年(1305),宪宗蒙哥第三子玉龙答失子完泽受封。
又称雅尔湖故城、雅尔和图、崖儿城。高昌都城遗址。位于今新疆吐鲁番县西10公里雅尔乃孜沟。因地处两河相交之土崖,故名交河。汉代车师王前庭治所所在地。6世纪初麹氏高昌在此建交河郡城。唐贞观十四年(640)
即“孛术鲁阿鲁罕”(992页)。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即“达戈纹”(725页)。
?—1365东察合台汗国第二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又译亦里牙思火者。蒙古族。※秃黑鲁帖木儿汗之子。1363年继位。为恢复对河中地区(今阿姆、锡尔两河之间地)的统治,于1365年5月22日在塔什干
哈尼语音译。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迁居新房仪式。新房建成,女主人端上半盒糯米饭和一个熟鸡蛋,男主人抬着祖先神龛,率领全家将之置于屋中祖先灵台上。然后大家动手,帮助新房主人搬家具,支三脚架,立支锅石。主人杀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见“西阳蛮”(696页)。
清代文史学家。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字吕璜,一字戒三。初随舅氏姓吴名远,后改今名。康熙间进士,选授庶吉士。历户部郎中,出为江西学政,至少詹事。曾充国史馆修纂,参与修撰《实录》、《明史》、《一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