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511南北朝时期阴平国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氐人。※杨广香曾孙,※杨崇祖子。父卒后,自立为阴平王,遣使通好于南齐,又受魏益州刺史裴宣之招抚,遣子与魏通和。拥众数万,势颇盛。梁天监元年(502
即“鄂博什”(2051页)。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古地名。初,其地隶融州,为羁縻州峒。旧通湖北渠阳军,置融江城及文村、临溪、浔江堡,后废。崇宁间(1102—1106),复隶融,本王口城。其地接王江,更为怀远军。崇宁四年(1105),改名平州,治所在怀
见“元廓”(232页)。
1284—1339元代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三世活佛。后藏贡塘人。至元二十五年(1288),赴粗朴寺从邬坚巴(※噶玛拔希弟子)习噶玛派、宁玛派、希解派等诸多密法及黑教。历游康区各地,在类乌齐附近建
十六国时期鲜卑越质部首领。以部为氏,故称。又称越质屈机。※越质叱黎之子。初随父居平襄(治今甘肃通渭县西南)。东晋武帝太元十三年(388),本部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被俘,获宥,封陇西太守。十五年,据平襄
书名。旧题南宋叶隆礼撰。纪传体辽代史,凡27卷。书成于南宋末至元初。隆礼号渔林,嘉兴人。淳祐七年(1247)进士,由建康通判历官秘书丞。据书首进书表,书在淳熙七年(1180)上进,这与作者经历和书的内
即“驼鹿”(1554页)。
独龙语音译,意为“亲戚”。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近亲关系的各家族之间的互称。平时相互之间独立、平等、互不统属,但遇到特大困难时,有互相帮助的义务,特别是遇到外侮时,可以结成临时联盟合力对抗,俟事件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