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1043西夏早期大将。党项人。景宗李元昊野利后之兄,任监军,与弟遇乞分掌左右厢兵,驻天都山,号天都大王。能用兵,有谋略,所统士兵以善战著称,曾参与谋划三川口、好水川之战,大败宋军,天授礼法延祚四年
?—1773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字履绥。文华殿大学士温达孙。翻译举人。雍正六年(1728),补兵部笔帖式。九年(1731),赴北路军营办事。乾隆十一年(1746),擢湖南布政使,后调贵州。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具有典型辽金风格的佛教寺院。在今山西大同城内。因位于城南,俗称南寺。始建于唐,时名开元寺,五代后晋初,改名大普恩寺。辽末保大二年(1122)毁于兵火,“楼阁飞为埃坌,堂殿聚为瓦砾,前者栋宇,所仅存者十
见“吉美其美”(684页)。
?—1148西夏宗室。党项羌族。夏惠宗大臣※李景思子。父死时,年尚幼。及长,通西夏、汉文字,有才思,善歌咏。始任秘书监,后擢礼部郎中。元德二年(1120)十一月,以父从惠宗于木砦救驾有功,晋封濮王。性
?—1860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字紫来。道光十六年(1836),任协领。二十四年(1844),迁福州副都统。咸丰四年(1854),任西宁办事大臣。六年,升福州将军,九年(1859),调成都将军。著
古代回纥人关于其先世社会的历史传说。与九姓回纥并列。据波斯历史学家拉施特编写的《史集》第三编“畏兀儿部落”所载:哈剌和林附近有两座山,一座名为不黑刺秃一不思鲁里,一座名为兀失浑-鲁黑-腾里木。两山之间
见“桓都县”。
藏语音译,意为“内相”。吐蕃主管内政之官。有大、中、小之别。详见“曩论掣逋”(2589页)、“曩论觅零逋”(2589页)及“曩论充”(25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