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

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

1934年7月21日,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湘鄂西中央分局在沿河县铅厂坝召开第一次工农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黔东特区苏维埃政府。到会代表135人。大会通过决议6项,其中之一为《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黔东特区工农兵代表大会完全接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少数民族的态度,特别反对国民党军阀白崇禧、王家烈、陈渠珍等对于苗族的屠杀,因此,对居住在贵州、湖南、四川境内之苗族,决定以全力帮助他们得到解放与自由”。为此,代表大会决定如下政治纲领:联合苗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和土司的压迫;帮助苗族人民建立苏维埃制度的自治区和建立苗族人民的工农红军;没收一切地主豪绅的土地和国家的土地(如屯田)给贫苦的苗族农民;用苗族自己的语言文字,发展苗族的文化;取消国民党军阀的一切苛捐杂税;苗族与汉族的工农群众,建立亲密的联合;在苏区的苗族工农群众,完全享有苏维埃公民的一切权利。黔东特区苏维埃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了这项决议。

猜你喜欢

  • 那尔苏

    1861—1890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僧格林沁孙,伯彦讷谟祜长子。魁伟端庄,颇具仪表,天资聪敏,精通蒙汉文,擅长诗词书法。同治四年(1865),父卒,袭多罗贝勒爵。不

  • 亦马忽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尼玛呼山卫。永乐十四年(1416)六月,亦马忽山地区女真首领锁奴兀等入朝贡马驼。八月设此卫,以锁奴兀为指挥使,哈散哈为指挥同知,木答兀等7人为指挥佥事,余为千百户镇抚

  • 汶山郡

    古地名。汉元鼎六年(前111)置。一说四年(前113)设。地节三年(前67)居民冉駹夷提出立郡赋重,汉改为蜀郡北部都尉。东汉灵帝时(167—189),复分蜀郡北部为汶山郡。唐武德元年(618),改为会

  • 弓手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

  • 延兴

    北魏高祖孝文帝元宏年号。471—476年,凡6年。

  • 宜春

    契丹族风俗。妇女于立春之日作春书,以青缯为帜,刻龙、象、或蟾蜍以衔之,帜上书“宜春”。

  • 喀尔喀土谢图汗部左翼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至温都尔西里接军台,西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南接乌喇特中旗,北至额尔德尼陀罗海。有佐领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达赖岱青孙礼塔尔归附,次年,授

  • 小月氏

    古族名。参见“月氏”(373页)。

  • 结剌吉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吉朗吉卫。正统(1436—1449)后设。

  • 米特尔节

    岁时节日。流行于今内蒙古陈巴尔虎地区。为鄂温克族牧民旧时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十月二十六日举行。内容有:把种羊放入羊群,开始宰杀牲畜,储存过冬肉食,决定出卖哪些牲畜,受雇牧工于是日上工或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