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西域古国名。又作佉沙、羯霜那。昭武九姓国之一。建都独莫水南10里。旧为康居地。都城方2里,兵千余人。城有神祠,每用兵必先祷而后行。国有城500。风俗同康居。隋大业(605—618)中,遣使贡方物。显庆
清代水名。一作兴滚河、亨滚河。滚,一作衮。黑龙江下游的主要支流,前苏联称阿姆贡河。源出卓哩奇山(清文献一作杨阿林),东北流入黑龙江。本为中国境内之水,其流域,唐代为黑水靺鞨分布地,此后为女真人渔猎场所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拉萨市东北郊。永乐七年(1409),其寨官三夺儿三竹朵尔只与必力工瓦国师端竹监藏等,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等,获赐钞、币、袭衣等。
明代科尔沁部领主。一称那颜博罗特。孛儿只斤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蒙古勇士锡古苏特次子。瓦剌领主也先统一蒙古各部时,杀其父,俘其兄孛罗乃。本人因驻牧于斡难河(今鄂嫩河),幸免于难,立为科尔
回族族谱名。又名《番禺羽承烈堂族谱》。2卷,上卷《采支》,下卷《诗赞》。内记其族先祖羽士夫于明成化二年(1466),由南京随都督同知赵辅、右副都御史韩雍,征大藤峡诸瑶,授指挥使世代镇守广州,后定居该地
隋、唐时诸羌之一。因其首领姓苏毗,故名。分布于今西藏西北部羌塘地区与青海西南部。世代以女性为王。辖3万户。6世纪中叶以前,苏毗与西域各国及印度均有贸易往来,以金沙换取所需,经济文化发达,故得以统一藏北
见“度易侯”(1721页)。
见“察札秃河卫”(2475页)。
见“额尔德尼伊拉古克三呼图克图”(2538页)。
古地名。亦名黄花堆。即今山西山阴县东北黄花梁。西晋建兴元年(313),鲜卑拓跋猗卢在此筑新平城(小平城),令子六修镇之,统领南部。唐元和四年(809),范希朝置沙陀酋长朱邪尽忠子执宜及其部落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