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经圣制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清朝大臣。号喀喇巴图尔。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人。初于准噶尔司牧务。后罹罪,恐被绳于法,投附清廷。乾隆十五年(1750),擢为侍卫。继授札哈沁翼领。二十年(1755),随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及达瓦齐遁走格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齐里克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有200余户。在乌什城西北沙图卡伦外鄂斯塔勒地方游牧,通伊犁。距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300余里。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书名。撰者不详。48卷。包括639人传记(不包括附传),对满族统治者的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有京都正阳门琉璃厂荣锦书屋据国史馆原本的刻本等。
一作拽剌。五代时期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前首领※扫剌子。后唐明宗天成四年(929),父死代立。与后唐友好,常遣使往来。后唐灭亡前夕,于清泰二年(936),欲背后唐投契丹,得后唐末帝李从珂抚慰。年底,后唐亡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西域古地名。见《大唐西域记》,又称小王舍城。即今阿富汗伐济腊巴德(巴耳黑)。《魏书·西域传》作薄罗(“巴耳黑”之古译),为大月氏西迁后首都;又作拔底延、王舍城,为哒灭大月氏后之都城名。
见“玛罕木特”(453页)。
即“杨黼”(968页)。
汉王朝颁赐西域羌族首领之官印。1959年出土于新疆新和县于什格提古城。汉朝对羌族归附的许多部落首领多封官授爵,有王、侯、君、长等。同时颁发印绶,有铜质、银质、金质等。此为其中之一。铜质篆刻阴文,卧羊纽
北魏前期专理鲜卑族人刑政之最高主官。简称为“三都”,为外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中都坐大官的总称。每一种约有2人。“都坐”,即意为“朝堂”,“都坐大官”犹如“朝堂上的大官”或“坐朝堂的大官”,带有汉晋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