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舞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直至19世纪初,才去掉假面具,变成为单一的舞蹈。通常由4人对舞。解放后多以反映朝鲜族妇女智慧和英雄气概的内容为主。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直至19世纪初,才去掉假面具,变成为单一的舞蹈。通常由4人对舞。解放后多以反映朝鲜族妇女智慧和英雄气概的内容为主。
即“萧拱”(1990页)。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门隅地区。用于婴幼儿。用盐水洗净尸体,装入盛有干沙的木匣,封实木匣后,放置于屋顶的角楼。数年后弃木匣于河里。
西夏官署名。治所在凉州(今甘肃省武威),为西夏辅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6案头。
见“塔兰奇”(2157页)。
突厥语tughbigi音译。汗大本营掌旗官。其职守为守护汗本人旗帜,隆重庆典或军事行动时高举汗的旗帜。※叶尔羌汗国时期有此官职。
即“慕容涉归”(2441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契丹时对具有一定资格官吏的称呼。皇帝御宴,能上殿坐于墩上之官员,分高墩、矮墩、方墩不等。《辽史·国语解》:“辽排班图,有高墩、矮墩、方墩之列,自大丞相至※阿扎割只,皆墩官也。”
赫哲族民间抒情乐曲。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常用此曲调即兴填词,用来歌颂美丽富饶的大自然,抒发对家乡山水、物产、风光的热爱情感。
见“屈列”(15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