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山户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即“古邹大加”(442页)。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碧鲁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建昌镇越巂营守备。三十八年,随定西将军阿桂进讨大小金川土司叛乱,降服索诺木。叙功擢宁越营都司。后擢副将、总兵。四十六年(1781
参见“壮戏”(887页)。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明代。主要分布在平越(今贵州福泉)、黄平、瓮安、清平(今凯里西)、贵阳等地,有马、谢、罗、何、卢、雷等姓。详见“苗族”(1335页)。
书名。简称《归真要道》,亦音译“米尔萨德”。清初回族经师※伍遵契译。原著为波斯文。作者为德黑兰的阿布杜拉(活动于十三世纪中叶)。成书于希吉来历(回教、即伊斯兰教历) 618年(宋嘉定十四年、1221)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华陀罗海,南至多伦呼都克,均接本部中前旗界;西与北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为贝子阿南达长子贡楚克,康熙三十六年(1
见“笔写契”(1883页)。
?—627隋唐时钦州少数民族首领。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钦州刺史※宁猛力之子。隋开皇二十年(600),父卒,遵父遗言率众入朝谒拜,钦准承袭钦州刺史职。大业三年(607),岭南动乱,奉炀帝诏令
位于今新疆奇台县东南50公里半截沟镇南麻沟梁上。居高临下,扼古代由奇台赴吐鲁番古道。城垣大部已毁,残垣断壁犹存,为夯土建筑。周围约700米,曾出土具有西汉风格之瓦当、板瓦、筒瓦,以及五铢钱、汉式陶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