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察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见“薛列河卫”(2543页)。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明朝平定麓川之初,即行归附,任陇川宣抚司(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同知,正统十二年(1447),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刻虐人民,致使陇川为乱。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命代为宣抚使。
见“耶律延禧”(1309页)。
见“马岗地”(170页)。
县名。在今辽宁省阜新市东北,辽河支流柳河中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明初置广宁后屯卫,后徙,废为荒徼。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设养息牧牧厂于此。光绪二十八年(1902)推行垦务,以养息牧垦地置此县,治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译永邵卜、应绍不、雍谢布等。属※右翼三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元代的云需府。据《皇明北虏考》等汉籍载,该万户由十营组成,称阿速(阿苏特)、哈剌嗔(喀喇沁)、舍奴郎、孛来(布里雅特
参见“山哈”(118页)。
匈奴王。名佚。汉昭帝元凤三年(前78),匈奴犁汙王被汉将射杀后,领有其地,驻牧于今甘肃河西走廊以北一带,与汉张掖郡(治今甘肃张掖县西北)相对。其地盛产奇木,仰之制造穹庐骨架、车辆、箭杆,为匈奴要地,攸
?—1865或1867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鄂栋氏。嘉庆间,任三等侍卫。道光六年(1826),同巡抚武隆阿镇压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部”起事。后历任总兵、提督、绥远将军。咸丰三年(1853),赴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