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十
见“耶律吴十”(1312页)。
见“耶律吴十”(1312页)。
见“吐迷度”(767页)。
①(1246—1303)元朝大臣。蒙古土别燕氏。都元帅※土薛孙,中书右丞相※线真子。初侍太子真金,任詹事,参与谋议,执掌环卫,深受器重,被誉为难得之才。太子死,留辅皇孙铁穆耳,随从抚军北方,平定乃颜、
见“耶律章奴”(1319页)。
即“物林达”(1441页)。
高句骊国第十六世王斯由(《魏书》等曰“钊”)的谥号。亦称国罡上王。斯由于晋成帝咸和六年(331)继位,简文帝咸安元年(371)死,葬于故国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1911清末大臣。内务府镶白旗人。姓叶赫那拉氏。字新甫,号鼎臣、独醒居士。咸丰六年(1856)进士。同治五年(186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十年(1871),迁盛京刑部侍郎。光绪三年(1877),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改石耶洞府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隆为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五年(1658),长官杨胜美帅众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号纸。后其孙
唐西域军事建置。位于今喀什河附近。驻有军队,卫戍边疆。玉河军与各守捉、城、镇等,总称为道。隶安西都护府。
?—602公元6世纪南方少数民族杰出女首领。亦作冼夫人。今广东电白县山兜村人。洗家“世为南越首领,跨据山洞,部落十余万家。”自幼善读春秋,勇谋兼备。在母家时已能抚循部众,行军用师,压服诸越。常劝亲族为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源子。永乐十六年(1418),受父遣率土官、部长667人赴朝贡马。后袭职。宣德元年(1426),因子彭英朝贺正旦后期,廷臣欲加罪,免赏。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