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州
见“高昌”(1907页)。
见“高昌”(1907页)。
明代云南土官。彝族。云南曲靖府陆良州(旧州治在今陆良县城东北)土知州资求子。父卒,因年幼由母沙共替职。宣德八年(1433),正式袭父职为土知州。正统六年(1441),从征有功,升曲靖军民府同知,仍管州
?—1430藏传佛教噶举派僧人。又名王仁波切仁钦贝杰。藏族。曾任止贡寺座主。明洪武十八年(1385),明赐“必力工万户府印”。永乐十一年(1413),明帝封其为阐教王,并赐彩币印诰。领地在今西藏墨竹工
参见“格鲁派”(1807页)。
魏晋南北朝时期活动于陇西地区的鲜卑诸部。约分布于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和黄河以东一带。其名始于西晋末十六国初。除以※乞伏部为首包括斯引、出连、叱卢等的部落联盟外,有史可稽者尚有鲜卑※鹿结部、※莫侯部※
?—530北魏宗室。字显顺。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城阳王※元鸾子。粗涉文史,颇有吏才。正始二年(505),父卒,袭封城阳王。授游击将军,出为河内太守,在郡有治绩,享时誉。孝明帝时,为
即“葛逻禄”(2184页)。
布朗语音译,意为“寨老”。布朗族村寨头人名称。负责分配管理村寨土地,主持宗教祭祀,组织婚姻、丧葬活动,接纳村社成员,对外代表本村社。由选举(神选)产生,届时村社成年男子齐集佛寺,将若干竹签装进罐中,其
见“俄蒙协约”(1685页)。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即黑马奶,见“马湩” (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