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左翼后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即“兀者”(107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史载其族居牧塞内,湟水以北,西去西宁卫50里之多巴古城西纳川一带,即今青海西宁市湟中县西纳川拦隆口乡一带。为青海藏族中有影响的古老部落之一,最晚在北宋时已见史册。洪武十三年(1380)
即“徒单克宁”(1892页)。
即“蒙古黄金史纲”(2341页)。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
傣语音译,意为部落神、勐神(地方神)。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傣族原始鬼神崇拜中的部落保护神。各勐均有之。一般为本勐历史上英雄人物或部落酋长化身,也有来源于当地最古老的村寨神或历史上被战败者的首领。祭祀称“灵
即“李天保”(1024页)。
见“月即别”(374页)。
?—1454明景泰年间苗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与侄黄龙、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受黄龙派遣坚守水坪大寨。五年,
见“阿资河卫”(1228页)、“阿者卫”(1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