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芬卫
见“哈儿分卫”(1638页)。
见“哈儿分卫”(1638页)。
僜语音译。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使用的一种铁砍刀。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多由相邻地区传入,部分自行加工。刀长约50厘米,宽约8厘米。用长方形木板刻出凹槽,每隔约2厘米绕数道细铁(铜)丝,即为刀
即“夹谷清臣”(749页)。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
即“秦城”(1797页)。
见“陈吊眼”(1258页)。
见“袁纥”(1820页)。
?—1930民国初入藏官员、早期藏学开创人之一。初为浙江武备学堂毕业生,清宣统元年(1909)十二月,随钟颖所率之川军入藏,任陆军士兵第一营管带,后补授步队正军校。1911年辛亥革命暴发,川军内讧时,
见“窝集部”(2297页)。
1881—1934近代实业家、教育家。字梦麟,陕西西安人。回族。幼读私塾,稍长,拜师李和村习武。光绪二十七年(1901)中乡试武举。二十九年(1903),随父兄经营餐馆。曾参加辛亥革命。在西安参与组织
官名。满语音译。“凡担”,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队”,“章京”意为“有职守之官”。清初御前仪仗队的主持人。清崇德元年(1636),太宗皇太极曾谕,驾下旗鼓,今后不许再称“旗鼓”,满洲称“凡担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