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攀龙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乾隆二年(1737)中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后历任福建兴化(蒲田)副将,及河南南阳、福建海坛、漳州诸镇总兵。十三年(1748),署松潘镇总兵,奉命征金川,隶于总督张广泗军,与总兵回将治大雄会师,攻占昔岭,金川头人降。十四年,金川事定,署固原提督。十六年(1751),任湖广提督,又任贵州提督,后病卒于北京。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乾隆二年(1737)中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后历任福建兴化(蒲田)副将,及河南南阳、福建海坛、漳州诸镇总兵。十三年(1748),署松潘镇总兵,奉命征金川,隶于总督张广泗军,与总兵回将治大雄会师,攻占昔岭,金川头人降。十四年,金川事定,署固原提督。十六年(1751),任湖广提督,又任贵州提督,后病卒于北京。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翁吉剌、弘吉列、晃吉剌、雍吉烈、瓮吉里、翁吉剌惕等。《辽史》译作王纪剌,《金史》译作广吉剌、光吉剌。为一较大游牧部落,有许多分支,主要是亦乞列思、豁罗剌思、斡勤忽
参见“会同馆”(831页)。
见“达斡尔族”(735页)。
?—1740清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莫宜峒人。苗族。乾隆五年(1740),与侗族粟贤宇等率领城步、绥宁、新宁等地苗、侗、瑶、汉族农民起义,广西义宁苗民起而响应。在城步长塘、竹岔等地大败清军,俘
即“吉里迷”(681页)。
藏语音译,亦称“扎洗”。指原西藏地方政府1792年建立的由汉族担任教练的藏军。根据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制定的《藏内善后章程》,从各类领主庄园内拨出3千※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由领种马岗地的差巴
清朝将领。索伦人,任总管,隶正白旗。初充营长,率索伦兵从征伊犁,乾隆二十一年(1756),因功赏百金50两。二十三年,从副都统鄂博什赴援叶尔羌(今新疆莎东县),解将军兆惠黑水营之围,因功赐号哈坦巴图鲁
见“元诩”(227页)。
1245—1317元代景教徒。汪古部人。贝尼尔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偕苏马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夏、和阗、喀什噶尔、呼罗珊至巴格达。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