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约1937清末民初蒙古族文人。字仲严。著有《清理红本记》4卷。这是一部明、清档案材料的摘录笔记。书中所记均为原清朝内阁库存图书的朱批本,内容非常广泛,不仅抄录了一些鲜见的红本材料,且对某些事情记述
东晋十六国时期郡名。隶凉州。治今甘肃张掖县南。前凉张天锡于凉州置郡于临松山下,故名。北周废入张掖郡张掖县。匈奴一支卢水胡世居该地,后凉龙飞二年(397),卢水胡首领沮渠蒙逊(368—433)起兵取临松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
见“耶律沙”(1301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山神”或“山鬼”。旧时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系与傈僳族的基本经济活动农业生产有关的自然神。被认为是自然和村社经济活动的主宰者,山、石、土地、树木、水等均属其所有,故在每年开始从事农
约春秋时期※蜀人首领。一称杜主。继※鱼凫之后为蜀王,教民务农,娶朱提(今云南昭通市)有梁氏女利,移治郫邑(今四川郫县城北2里),更名蒲卑,自号“望帝”。自以功德高于诸王,大加开拓。后因水灾不能治,其相
书名。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钟方纂辑。全书51卷,分别载述其山川形势、地理沿革、城乡建置、风俗物产、户口田赋、历史古迹、官制兵备、台卡屯务、王公源流等各项。所述俱详尽,是研究清代哈密地区历史的重要
1624—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贤懿贝子尚建长子。初封辅国公。顺治二年(1645),随贝勒勒克德浑驻防江宁,十二月,移师征湖广。三年初,至武昌,破义军一只虎,受赏,
碑刻。清光绪(1875—1908)年间于新疆吐鲁番高昌古城出土。碑铭用汉文书写,由中书郎中夏侯粲撰文。共22行,每行47字。上部略有残损,尾记有“监造法师法铠、典作御史索宁”题名。承平三年(445)立
?—1619明代海西女真叶赫部首领。又作金台石、金台失。女真族。纳喇氏。叶赫部长※杨吉努子。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随兄那林布禄等参加九部联军攻建州努尔哈赤,兵败。二十五年(1597),以女许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