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见“斤勒”(372页)。
契丹皇族三父房之一。为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诸弟及后裔的称呼(所称“季父”,是以阿保机父的排行而论)。连同※孟父房(阿保机二伯父※耶律岩木后裔)和※仲父房(阿保机三伯父※耶律释鲁后裔)合称※三父房,或称
即“兀林答”(108页)。
?—1676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宁佳特氏。世居察哈尔地方。康熙十三年(1674),以八品官从征耿精忠至江西,屡败其众。又败敌于宜黄县之东山。十五年(1676)从安亲王岳乐征吴三桂,破敌将军夏国相、
1559—1622后金将领,五大臣之一。满族。觉尔察氏。世居瑚济寨。完布禄子。少年从父归太祖努尔哈赤,隶镶蓝旗满洲。明万历十一年(1583),率兵破萨尔浒城(今辽宁省抚顺市大伙房水库东南隅)。十二年,
即“古尔班阿里玛图”(444页)。
见“那摩”(929页)。
1782—1850清朝皇帝。1820—1850年在位,年号道光。满族。爱新觉罗氏。清仁宗※颙琰次子。嘉庆四年(1799),立为皇太子。十八年(1813),天理教林清起义部众入皇宫,至养心殿,亲自持枪镇
?—555?南北朝时期柔然君主。郁久闾氏。※阿那瓌子。其女邻和公主适高欢第九子高湛。北齐天保三年(552),阿那瓌为突厥所破,自杀,部落四散,遂率众投归北齐。柔然散乱,数易其主,先后立铁伐(豆仑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