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可汗
即“吐贺真”(707页)。
即“吐贺真”(707页)。
见“撒里畏吾”(2494页)。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详见“热苏的拉”(1857页)。
见“那色波”(930页)。
参见“德昂族”(2520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契丹族祭俗。皇帝即位时,择地安置征伐所俘人口、臣下进献人口和犯罪所籍没的人户等,建州县、设官署以治其事。及帝崩,所置人户、府库等,在穹庐中置小毡殿,供奉帝后金像。遇节辰、忌日、朔望日,皆致祭于穹庐前。
见“乙林免”(4页)和“阿点夷离的”(1237页)。
元朝官员。吐蕃族。元世祖时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宣慰使。尚书右丞相桑哥兼任宣政院使期间,曾对乌思、藏地方(今西藏自治区)军政事务多有建树,著有政绩,多次受奖赏。至元二十五年(1288)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属镇康路。洪武十七年(1384),置湾甸县,旋为麓川所并。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近麓川,地广人稠,设湾甸长官司。三年,升为州,治所在今云南昌宁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