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怀忠
金朝官员。渤海国王室后裔。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时,历官左副点检、点检。正隆四年(1159),充吊祭使,赴宋吊韦氏哀。六年,以海陵王与嫡母徒单太后有隙,疑太后与枢密使仆散师恭共语,有异图,奉召与翰林待制斡论、尚衣局使虎特末、武库直长习失等,率兵士40人至宁德宫,伪令太后跪受诏,缢杀之。
金朝官员。渤海国王室后裔。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时,历官左副点检、点检。正隆四年(1159),充吊祭使,赴宋吊韦氏哀。六年,以海陵王与嫡母徒单太后有隙,疑太后与枢密使仆散师恭共语,有异图,奉召与翰林待制斡论、尚衣局使虎特末、武库直长习失等,率兵士40人至宁德宫,伪令太后跪受诏,缢杀之。
见“拓跋濬”(1359页)。
即“默啜”(2551页)。
西夏文军事法典。编著者佚名,应为西夏政府颁行,成于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30×18.5厘米至24.7×17.5厘米数种。残留71面,存卷1至卷4各一部分。卷1仅
毛南族血缘氏族组织。又称“疆”。明嘉靖以后兴起。主要流行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上南、中南、下南地区和邻近县市毛南族谭姓中。共分“吊轻”、“离轻”、“汉轻”、“龙轻”、“虑轻”、“唐轻”、“赵轻”、“马轻”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长的副职。亦称手达。辅佐和硕达(族长)《管辖台吉、塔布囊及族内事务。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直接隶属旗札萨克。
北周起义首领。详见“白郁久同”(606页)。
见“萧永祺”(1993页)。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其爵称之参将、游击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等参将对等改称为一、二等扎兰章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康熙三十八年(1699),分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前司为柔远司。职掌外札萨克汗爵、俸银、俸缎、王公俸银、西藏噶布伦口粮银、驻京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