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钞
金代大面额的纸钞。分1贯、2贯、3贯、5贯和10贯5种面额。不足一贯者称小钞。详见“交钞”(875页)。
金代大面额的纸钞。分1贯、2贯、3贯、5贯和10贯5种面额。不足一贯者称小钞。详见“交钞”(875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塔思不花受封。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
见“密学”(2122页)。
见“耶律化哥”(1307页)。
见“乌古部”(332页)。
?—177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旺舒克次子。雍正六年(1728),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30),受命督运科布多军粮。九年,解运马匹赴巴里坤。继随亲王策凌额驸等
元朝大臣。又译兀良哈台。蒙古人。累官枢密副使。顺帝至正十二年(1352),改中书添设参知政事、同知经筵事。十三年,进右丞,兼大司农卿。十七年,任中书平章政事。十八年,出知行枢密院,代太不花总兵山东,节
明宣德二年(1427)二月,雄摩等十五寨布朗族因不堪官府和土官的欺压和征索,聚众起义,杀顺宁(今云南凤庆)十夫长阿茂等并土兵80人。清廷发云南官军、大侯等4长官司及顺宁、鹤庆2府土兵,委都督同知沐昂等
?—1641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初为察哈尔部大臣。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兵败后,率200余户从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崇德元年(1636),授一等男爵。三年(1638)
清末云南贡山县第四区独龙族反土司斗争首领。因不堪察瓦龙藏族土司的剥削压迫,于宣统二年(1910),与次里组织60余人起事,拒绝向察瓦龙土司缴纳捐税。以砍刀、弓弩为武器,率众到土司驻地布尔请愿,代表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