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花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充当东科尔。次年升任七品噶厦小仲译。二十五年(1899),升六品仁木营官。三十年(1904),晋升五品昔孜营官。谙熟营务,干练有为。三十三年(1907)
书名。一称《哈密至准噶尔路程》。不分卷。作者及成书时间不详。据近人推测,似为雍正十二年(1734)侍郎傅鼐、学士阿克敦出使时其随员所记。叙事始于十二月二十三日,迄于正月二十八日。首站始于额尔特木尔,末
藏语音译,即薅锄。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锄为木质,长约5寸、宽2寸,尖嘴。锄柄为一自然长成的2尺左右长的木钩,将钩固定在锄的尾部。用来薅青稞地里的杂草和松土。
隋朝将领。其先世为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屋引氏(后改房氏,一说屋引氏原为高车贵族,后归西部鲜卑)。刚毅有武略。开皇(581—600)时,与刘方等俱为边将,名显当时。频为行军总管击胡,以功官至柱
明代苗族土官。湖南保靖筸子坪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辰州卫指挥佥事龚能等招谕,与筸子坪等35寨,453户生苗内附。遣子入朝,请设官抚治。明成祖命设,子坪长官司,隶保靖,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
即“太鲁水”(273页)。
见“阿伏干氏”(1222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西部、西拉木伦河上游。牧地在围场北,东至翁牛特及巴林界,西至浩齐特及察哈尔正蓝旗牧厂界,南至翁牛特界,北至乌珠穆沁界。元属上都路及应昌路地,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负责主持宗教祭祀的官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300挑(每挑约合50斤)。
河名。又译“土兀剌沐涟”、“秃剌河”、“秃忽剌河”、“笃列河”。即今蒙古国境内之土拉河。与怯绿连河(今克鲁伦河)、斡难河(今鄂嫩河)同被蒙古部人视为“祖宗肇基之地”。蒙古诸部统一前,克烈部北境地也达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