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行本纪功碑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于唐贞观十四年(640)。述该年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和副总官姜行本率军攻伊吾,西征高昌。此次战役“抛石机”发挥巨大作用,该机即由姜行本在松树塘建造。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于唐贞观十四年(640)。述该年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和副总官姜行本率军攻伊吾,西征高昌。此次战役“抛石机”发挥巨大作用,该机即由姜行本在松树塘建造。
参见“雅”(1774页)。
广西大苗山地区部分苗族的自称。详见“苗族”(1335页)。
见“艾斯木汗习惯法”(438页)。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东安门外御河桥侧。为供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内馆监督1人,由六部保送司官由理藩院引见充补,一年一换,另额设大吏4人、小吏8人,每年十月初至次年二月三十日,专门
柯尔克孜族传统的弹拨乐器。即三弦弹拨琴。据传,乃古柯尔克孜语“考奥吾孜”(意为“美丽的乐器”)的音变。琴身以红松等木制成,琴腹呈椭圆形,颈细而长,包括弦柱、指板、共鸣板及箱、码等部分,以羊肠丝或马尾丝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藏族。生于阿柔曲多果尔部落。7岁出家。道光元年(1821),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经院,拜贺尔·洛桑贡布格西、嘉赛经师洛桑年扎等为师。八年(1828),由策却林寺益喜旦增授比丘戒。返回家
见“雀喀扎法里”(2041页)。
见“考郎兀卫”(686页)。
见“完颜元宜”(1149页)。
古水名。《汉书》已见其名。简称大辽,即今辽河。其流长,或以东辽河及辽河计之,或言为西拉木伦河、西辽河及辽河之全程。此水大体为东胡族系与貊、肃慎系各族分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