孜曲
参见“三教理”(50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传说中的怒族祖先。与妻伊娃原居丽江。房前有一棵大树,结满黑果,人们说这棵树是鬼栽的,果子不能吃。其夫妇不信,悄悄吃了,伊娃不幸死去。接着大树变成人,并将女儿嫁其为妻,送其夫妇一只竹蔑筐。不久,洪水淹没
见“吕绍”(775页)。
西域古国名。见《汉书·西域传》。西汉西域三十六国之一,为羌族游牧部落。治呼犍谷,即今新疆叶城南库克牙河谷。地产玉石。两汉时属西域都护管辖,居民从事畜牧业,随畜逐水草往来。东汉时有350户,4000人,
清朝管理西藏地方铸造银币和兑换之行政措施。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章程规定:以纯汉银铸造银钱;图案正面用汉字铸“乾隆宝藏”,背面用藏文译音成“乾隆宝藏”四字;以重1钱、5分两种搭配铸造,每纹银1两
见“林丹汗”(1292页)。
见“盈歌”(171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匈奴使用的一种兵器。《汉书·匈奴传》:“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铤。”颜师古注称:“铤,铁把小矛也,音蝉。”
见“阿哈出”(1213页)。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中部。清光绪十五年(1889)置。辖域东西120里,南北165里,东达松花江东岸伯都讷厅,西及奉天昌图府怀德县,南至伊通边境,北界农安县。唐为渤海扶余县地。辽太祖破龙州,迁其民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