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妥巴彭措班丹
1860—1910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十三世达赖喇嘛亲族。曾任孜恰等官职。光绪二十九年(1903),升任噶伦。次年,英军侵略西藏时,与英军司令荣赫鹏在浪卡子会谈,后又为商订《拉萨条约》主要谈判者。被西藏政府委为特派员,在江孜开办商埠。其人腐败无能,贪婪暴虐,经驻藏帮办大臣张萌棠奏准,于三十三年(1907)被解职。宣统二年(1910),与十三世达赖喇嘛逃亡印度。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十三世达赖喇嘛亲族。曾任孜恰等官职。光绪二十九年(1903),升任噶伦。次年,英军侵略西藏时,与英军司令荣赫鹏在浪卡子会谈,后又为商订《拉萨条约》主要谈判者。被西藏政府委为特派员,在江孜开办商埠。其人腐败无能,贪婪暴虐,经驻藏帮办大臣张萌棠奏准,于三十三年(1907)被解职。宣统二年(1910),与十三世达赖喇嘛逃亡印度。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
见“鉤町”(1881页)。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所辖四州之一,领安丰、渤恪、隰壤、硖石4县。州治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在今吉林省长白山朝鲜族自治县南惠山镇;一说为该县长白镇;有说为该省安图县仰脸山城;又说为抚松县城。辽灭渤海后县
见“西辽”(689页)。
见“奥德玛发”(2254页)。
解放前侗族地区流行的一种高利贷形式。又叫“放新贷”。每当油桐或油茶快成熟时,经营油桐、油茶林的农民为度过夏荒,向地主或商人借钱,秋后以低价油偿还。此种油贷一般以年计息,低者为30%,高者达70%。因此
即“榜什”(2420页)。
?—971宋代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南部,治在惠水南)人。布依族。北宋时,以龙氏为番主的龙、方、张、石、罗五姓番崛起,取代了尹、莫两姓领主的统治地位。乾德五年(967),晋京朝贡,授以归德将军
见“特健俟斤”(1874页)。
见“护骨氏”(10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