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音译,意为“一般黑彝”或“一般骨头的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彝族奴隶主阶级以血统划分的奴隶社会阶层之一。骨血中混入其他等级、其他民族成分而“不太纯”的一部分人。他们可用重金聘娶“诺伯”的女子,但
旧时广西部分瑶族地区村寨主持宗教祭祀和组织生产的头人。在南丹县瑶族聚居的每个村寨,都选出一至二个熟悉宗教仪式,有丰富生产经验和受群众拥护者充任此职。在政治上没有任何特权,主要职责是主持祭神祈祷作物丰收
对回族人的简称。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见“刘承钧”(864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七月置。隶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时松潘百户汪凯向松潘卫指挥使司报称,近已招抚各番寨“生番”13000余户,请设衙署管辖。英宗依总兵官都督同知李安、右佥都御史王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伯尔柯接军台界,西至布图接本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南至雅喇接军台界,北至哈喇陀罗海接杜尔伯特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喀
见“惕隐”(2104页)。
槃瓠蛮一支的俗称。分布在武陵、长沙、庐江郡,杂处于五溪(指雄、、辰、酉、沅五溪)之内(在今湖南大部地区)。据干宝《晋纪》云:“糅杂鱼肉,叩槽而号,以祭※槃瓠。俗称‘赤髀
满汉语合称。“阿敦”意为“牧群”;※侍卫(属官员),从侍卫处拨出,初隶阿敦衙门,后隶上驷院。后金(1616—1635)时代,称“阿敦虾”(※虾即侍卫)。参见“阿敦”(1198页)。
?—183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哈达纳喇氏。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嘉庆六年(1801),以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任实录馆总纂官,上书房行走。八年,擢礼部右侍郎,实录馆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