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蒙古编年史,一作“宝罗尔·托里”。3卷。19世纪前期成书。第一卷论述佛教的世界观和印度佛教;第二卷论述汉地和西藏佛教;第三卷论述蒙古的历史。该书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厄鲁特蒙古※噶尔丹、※阿睦尔撤纳
即“兀惹”(107页)。
清代直隶绿营的五镇总兵官之一。驻今河北省易县境。雍正八年(1730),设泰宁协副将及守备以下等官。乾隆元年(1736),裁该协副将,改设泰宁镇总兵官。直辖镇标:左营,设游击以下都司、守备、千总、把总、
即“王宪章”(210页)。
藏传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寺院中负责全寺财政经济事务的总管。向由有实权的贵族出生的喇嘛担任。
见“叔孙建”(1380页)。
游猎民族使用的一种诱鹿工具。又称“鹿哨子”或“鹿叫子”。自古以来流行于东北、北方地区。古代契丹、女真等族皆用以捕鹿。《辽史·营卫志》载:“猎人吹角效鹿鸣,既集而射之,谓之‘舐碱鹿’,又名‘呼鹿’”。宋
见“海努克庙”(1941页)。
见“多伦人”(849页)。
参见“埃波”(18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