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翁
岭南西瓯人。汉初为桂林监,役属南越国。武帝时南越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伏波、楼船等将军奉命率师从水、陆两路征伐南越。他告谕瓯、骆40万众附汉,被封湘城侯。
岭南西瓯人。汉初为桂林监,役属南越国。武帝时南越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伏波、楼船等将军奉命率师从水、陆两路征伐南越。他告谕瓯、骆40万众附汉,被封湘城侯。
朝鲜语音译。旧时※“契”组织的一种,即农务契。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存在。多在插秧和锄草季节组织,以一个部落为单位,参加者均为男丁,有威望和力量者担任初首(亦称领首、座上、领座,即指挥者)和都监(初
①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始于十世达赖喇嘛之父罗布桑年扎被封为一等台吉时。清道光四年(1824),其子格桑彭措袭爵,同年,获得原属布塘家族的宇妥庄园,宅第位于拉萨宇妥桥附近。后家族成员多有任僧俗官
见“也鲁河卫”(143页)。
?—1696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康熙十六年(1677),以领催从征吴三桂,败解玉卿于小原。十八年(1679),以署章京战敌马三保。二十年(1681),随三路大军败敌将胡国秉于归化寺。二十九年(16
见“云丹嘉措”(249页)。
古高句骊族所居之地。高句骊初居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吉林省浑江和集安县为中心的鸭绿江以西地,后区域逐渐扩大,至东晋末,已有东临日本海,西达辽河,南至朝鲜半岛汉江以北,北到图们江以北及第二松花江地。北齐
清末在内蒙古地区推行的一项筹边政策。始行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辛丑条约后,清政府为筹集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巨额赔款,推行“练兵筹饷”等“新政”,以“移民实边”为内蒙古“新政”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以筹
见“哈剌出”(1635页)。
原始社会人们按地域结合、生产资料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亦称农民公社、毗邻公社、地域公社、土地公社,简称村社。狭义专指农业公社,广义包括游猎公社、游牧公社等非血缘性组织。原始社会末期,
1094—1157辽末投金大臣。本名野里补。契丹族。为越国王※萧仲恭同母弟。史载其聪敏好学,沉厚少言。在辽时,因母为辽道宗季女,五岁时,即遥授郡刺史,累加太子少师,为本部详稳。辽亡前夕,为护卫太保左右